一般来说业主是不可以拒交服务费的。通常如果业主不满意物业服务,认为服务与合同约定不符,业主有权要求服务人承担违约责任,但不得拒绝支付物业服务费。如果物业服务与合同约定相符,只是未达到业主期望,则服务人无需承担违约责任。如果法院在审理此类物业费纠纷案件时,发现物业服务存在诸多问题,未达到合同中约定的标准时,一般是会支持业主减少支付物业费的请求。
根据民法典规定,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。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,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。